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贵大发〔2020〕92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要求,切实提高我校推免选拔质量,保证贵州大学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现就我院招收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二、接收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四)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三、接收计划
学院接收名额不超过本专业总计划50%,详见《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的推免生均占其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学院联系方式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管理系统工程 | 3 | 0851-83627250 |
02工业工程管理(含物流与供应链) | 3 | ||
03管理科学(大数据管理决策) | 4 | ||
04服务科学与创新管理 | 4 | ||
120200工商管理 | 01 会计学 | 5 | |
02企业管理 | 6 |
四、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类;申请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
五、接受推免生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2020年10月12日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在10月15日-16日
2. 资格审查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试内容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考查采用面试、笔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本细则的“六、复试方案”
4.复试成绩
计算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排名的依据。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
(四)录取
1.管理学院的推免录取工作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六、复试方案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本科前三年平均成绩*30%+复试成绩*70%。
请参加复试的同学于10月15日上午8:30--10:00贵州大学管理学院致远楼研究生科报到领取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10月16日下午14:30--18:00进行面试;
(一)面试安排
1、流程及要求
(1)根据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进行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先进行英语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后考生进行抽题回答专业问题。每位考生只能抽一个题,同时仅有一次换题机会,抽题后现场准备2-3分钟,然后进行回答;
(3)面试专家小组提问。考生回答完所抽题之后,专家小组可根据情况现场提问,一般限定在5个问题以内;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2、综合面试(含英语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下午14:30--18:00
(2)综合面试地点:管理学院
1)管理科学与工程:管院101
2)企业管理:管院104
(二)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比列原则上为1:1.2-1:1.5。
2、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得低于60分。
体检时间:10月16日上午8:30-12:00,地点:贵大北区校医院(空腹体检)。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其他有关规定
(一)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和招收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本单位网页上发布。
(二)未缴费、复试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三)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四)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院要切实发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做好招生接待工作
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对报考我院的学生进行招生宣传及咨询接待工作。
十、工作要求
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全面负责,所有上报意见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当条件合格而未被接收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