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江波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检验博士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科研潜力,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规定(试行)》(贵大研〔202429号)《贵州大学研究生分流退出实施办法(20248月修订版)》(贵大研〔20243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目的

资格考试是博士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型考试,是博士生取得学位论文开题资格的前提条件。

、考试对象

已修满课程学分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三、考试方式

资格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考试内容试内容为学位课(专业课)知识,包含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术活动及文献阅读的情况。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现代管理科学前沿。重点考核现代管理科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包括:随机优化理论与方法、鲁棒优化理论与方法、凸优化理论与方法、统计优化理论与方法网络优化理论与方法、次模优化理论与方法、现代决策理论与方法、现代动态优化理论与方法、在线优化理论与方法、大数据优化方法相关知识。

2)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重点考核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理论、算法和工具等相关知识,包括数据分析与处理、有监督学习、监督学习、强化学习、搜索与优化、知识与逻辑等相关知识 。

五、考试时间

1.博士生须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进行资格考试(一般为春季学期5月份)。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者,需提出申请,经导师及培养单位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缓考;缓考者参加下一批次资格考试;每名博士生仅可缓考一次。

3.对于应考但未到场、且未办理缓考手续的博士生,本次考试成绩一律记为不合格。

六、组织安排

学院成立考试专家组。考试专家组由三至五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资格考生导师不得参与命题和阅卷工作。

七、考试成绩的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则采取末位淘汰制,有不低于百分之十的研究生不合格(参加资格考试10人以内的,至少有1名博士生考试不合格)。

2.博士资格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或继续)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不合格者应参加下一批次资格考试。两次考试均不合格者,视为博士资格考试不通过。

3.第一次博士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在下一个学年度发表一篇高水平论文,则视为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博士生所发表论文应为SCI三区及以上、SSCICSSCI论文。论文署名按学位申请相关要求执行。

.申请程序

1.博士生需通过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并经导师审核。

2.提交《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系统导出)

3.博士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春季学期(4月份)

九、考试结果及处理

1.第一次博士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当年奖学金。

2.博士资格考试不通过者,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分流退出实施办法(20248月修订版)》(贵大研〔202433号)中的第九条的第二点“两次中期考核均通过”办法处理。

十、其它

1.本规定适用于2024级及以后博士生。

2.本规定由贵州大学管理学院院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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