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6﹞1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2027年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为加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博导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博导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能力。
2.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校外兼职博导(原则上仅能以第二导师身份与校内博导合作,每年共同指导1名博士研究生)待2027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再行通知选聘。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下同)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
(1)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等行为。
(2)申请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科研、学术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申请人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括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贵州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况)。
(二)申请博导岗位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申请人须具有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经历),学术造诣精湛,科研成果丰硕,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且有在研课题,科研经费充足,能够提供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所需的经费,同时还需满足以下年审要求:
1.除2025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校内教师及首次申请的校外专家外,博导申请人所提交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贵州大学。
2.2031年9月1日前退休的教师和专家,除《管理办法》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3.学术型博导岗位基础学术条件: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和集刊)或与本学科相近的SCI/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均不含曾被或正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预警的期刊、正被ON HOLD期刊、已被WOS剔除期刊、三大OA出版社旗下期刊(下同)
4.年均科研经费到账:3万元以上。
5.申请人学术成果原则上应包含至少1项《贵州大学业绩成果分级分类标准》中规定的论文类A类及以上成果,其中与博导年审学术条件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中条件为准。
二、工作程序
(一)依据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博导岗位申请条件、实施细则及年审工作方案,并在管理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根据文件要求,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博导年审申请(校内导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校外导师须提交具有完整审批意见的纸质版“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表”)。经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后,由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审核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汇总年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学术型的博导,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学术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1个二级学科申请博导岗位。申请专业型的博导,原则上只能在一个博士招生单位申报专业型博导岗位,且只能在1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申请博导岗位。
管理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导师队伍结构优化,加强对教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的考核与评价,实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并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博导年龄、校外特聘博导的校内第二导师(需在汇总表内注明)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校外领导干部在我院申请博导岗位,须经我院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导师资格年审,且根据相关规定不得在指导工作中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校外非领导干部在我院申请博导岗位,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
(四)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博导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学院在博导年审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把关。
(五)在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工作中,导师的科研相关信息均通过“一表通”导入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敬请各位申请人注意及时维护学校图书馆“机构知识库”中个人科研数据(当日维护的数据将于次日更新)。其中部分成果数据会与申请人手动录入的数据重复,请各位申请人注意避免多选。校外申请人仍需在系统中录入个人成果。
四、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方案由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